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B 类证书,至少应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2.2技术负责人:至少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2.3安全负责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C 类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及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常驻工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